潘时房价之争 到底是谁在忽悠房价(转)_房价
www.zodoo.com.cn 2008-2-13 18:26:00 来源:
请问时先生,中国在什么法律上有过什么是暴利的定义?请问什么样的利润率是暴利?暴利是按什么计算方式为标准的?请问房地产暴利是指全行业还是指单个项目?请问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什么?请问依法经营、合法纳税之后什么是暴利?请问非垄断行业又如何能形成暴利呢?
时先生与许多网民都爱用富翁式房地产商的犯罪案例代替整个行业的情况。我们承认任何行业之中都有这种犯法的败类,但并不能用几个应被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代表一个产业或行业。起码开发商没有说几个新闻记者中的败类就证明这个行业都是坏人吧!
中国上市公司中有许多房地产公司,香港、美国的股市中也有许多地产公司。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这些公开的上市公司的资料做个分析与对比,就能不用听别人忽悠而自己就明白中国房地产业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了。
任何人都可以说华远没有代表性,那么上市公司中的优秀企业、知名品牌,如万科、栖霞等公司是否有代表性呢。全国2004年经济普查资料网上是公开的,但却没人信,而对某个所谓专家、学者说的话却信得入了迷,岂不是睁着眼看不见天吗?
正是因为我是共产党员和北京市政协委员,我才拿出专门的科研经费,请专业的队伍与人才专门做了有关中国房地产利润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文中已告知时先生了),并且将报告上报了建设部、国办、中办和国务院研究中心,同时在网上刊登和转告了有关部门。
遗憾的是时先生并不想了解事实的真相,也不想看那些有正确数字的研究报告,只想让我违背事实与研究结果的追随时先生去承认有“暴利”。其实时先生根本无法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也根本就没有数据去说明整个行业的情况,也不想知道我早就将研究报告上报了有关部门,而是只想拉我或逼我下水,并且违背事实与良知的吹捧时先生,想让我代表房地产行业高喊暴利。
违法经营不是市场中应讨论的问题,不管是土地违法、规划违法还是销售违法与纳税违法,都是法律应处理的范围。没有一个地产商会鼓励、支持和赞同违法经营,也不会用违法经营的情况当案例做市场分析。
因此时先生如果有真凭实据就应向法院举报开发商的犯罪行为,这既是你作为中国公民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但请不要用“如果中央下令对中国的房地产业富豪也逐一审计和查账”的说法来证明他人犯罪,你又怎么能说这些公司没有审计与查账呢?
如果时先生对中国首富的情况有研究就应该知道绝大多数首富的排行(不管是福布斯还是胡润)都是按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推算的。这些首富的上市公司有的受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的双重管辖,有的受香港或新加坡法律与中国法律的管辖,也有的受中国上市的法律管辖,请问这些国家中的法律没有对这些公司的审计与查账要求吗?没有上市公司的证管规定和刑罚要求吗?如果时先生连这点基本情况都不了解还自称什么对中国的首富有研究,自吹对中国的市场有研究?
时先生大约除了愤怒之外已经忘了文字中的严谨与逻辑性了,让一个专门做文字工作的人竟然能喊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口号式语言,太缺少了点对文字工作的尊重了吧。如果时先生连这点最起码的尊重事实的面子都可以不要了,都可以随意的用“莫须有”的“如果”去诬告他人或一个行业,那么真如一些网民所说的那样,没有人会再与你讨论问题了。时先生已经把自己不再作为一个新闻媒体的评论主编而是当作一个文痞来看待自己了。
即使是已经被判过刑的上海首富之一的周正毅的香港上市企业也不是没有审计与查账的。周正毅目前已被公布的资料中也没有因“房地产暴利”而犯罪的一条。同时没有任何资料证明周正毅的财富来自于房地产的利润。时先生长驻上海,自然比我更有资格去评论了,而我只能从已被公布的资料得知在房地产行业中周正毅并不是一个成功者,我这被媒体称为是地产界大腕的人在其被抓之前只能从规模与业绩上认为周正毅最多只能算是副业地产商,不算未拿到手的“东八块”土地,请问周正毅在上海或全国竣工了多少万平方米的建筑?相比之下可知,刘永好、黄光裕等都被列入房地产商的人物,又有多少利润来源于房地产呢?
本来是个可以说清楚和上市公司公开帐目中可以算清楚的事,但为了证明房地产有暴利(我从来都说房地产的品牌或少数单个项目有暴利,但不是行业暴利),于是时先生就认为所有的首富,或者所有的地产商的帐目都是无人审计、无人监管或无法接受查账的。请问时先生中国首富之中有几个是非上市公司,不公开帐目与财务情况的?又有几个非上市公司的帐务没有审计和查账的呢?更不用说“暴利”了。
七、被全世界共同敌视的腐败
时光生用大量的篇幅来发泄对官商勾结和腐败问题的不满,,其实这是个全世界各国都共同敌视的,意见一致的问题,而不是中国独有或是只在房地产行业中出现的问题,时先生完全没有必要扩大性的将官商勾结的问题变成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中国历史上都是“官商勾结”,因为都是公有制企业,官商是一家,投资来源于官方的财政税收拨款,生产与原料供给是计划分配的,只有当非公经济出现和经济市场化改革之后,资源的分配才从单纯的权力转化为钱力,官商勾结才成为一种腐败。
早期的房地产开发只允许国有资本投入。土地没有出让制度,因此国有企业从土地中获取的大量效益被政府行政命令转化为城市的基础设施或其它公益事业。在“官商勾结”中,促进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但并不能和没有将这种权力转化为钱力。
中国实行土地出让制度之后才开始有了权钱交易的可能,尤其是在98年房改形成了市场化之后也才有了权钱交易的出现。为此国家在2002年7月开始执行了土地招拍挂制度,正是要解决土地资源分配中的权钱交易问题。我们从来不否认土地资源分配中曾现现过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问题,但不能用少数的官商勾结现象来否定了一个产业,一个行业的发展。
中国经济是从计划分配向市场分配转制的过程,至今仍有大量的资源分配处于垄断条件之下,因此只要有权力分配的审批制存在,这种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就可能产生,所以吴仪副总理才专门提到了要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改革。
但市场中并非唯有房地产行业有这种官商勾结,也并非在房地产行业是最严重的,而房地产产业中却是最早实行土地公开制度和限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
请问最近的医药大案是否说明医药界有大量的官商勾结呢?请问煤炭安全生产治理中暴光了多少官商勾结呢?请问教育、宣传中有多少官商勾结的案件呢?请问全国已暴光的案件中是被处理的交通厅长、局长更多还是土地或建委厅局长更多呢?国家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行业垄断性保护是否也是官商勾结呢?各种行业中对非公经济的限制性条件是否也是官商勾结呢?银行信贷中是否也有大量的官商勾结呢?地方政府给投资者的优惠(包括外资)是否也是官商勾结呢?
如果有兴趣和时间,时先生可以将中纪委历年暴光的这些案件做个统计和分析,你会发现房地产中的官商勾结的腐败,远远低于许多行业。时先生可以从上海社保案件处理的干部人数上看出,房地产中的官商勾结并没有对房价产生过度上涨的推动。
至于华远这个国有企业,我已在网上公开过了企业的各种情况,包括有些网民询问的捐款情况。同时可以告诉时先生,国有企业的审计制度无法在帐上列支巨额的贿赂性款项,更重要的是国有资产受益而管理者个人承担犯罪风险这种特殊情况会让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失去了行贿的动力(除了这种行贿是为个人升官获利之外)因此华远用不着用商业贿赂的方式为国有资产获利而承担个人风险。
我们并不排除国有资产中仍会有类似于官商一体化的问题。因为政府是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也有权指令性收取收益或指令性的要求企业承担公益事业。如华远承担了北京市地铁四号线的投资与拆迁工作,钱是公司垫付的,理论上地铁站建设之后的空地应该给华远做建设用地以回收拆迁的垫付成本,这也叫官商勾结吗?现在华远是在支付成本与利息,但并不确定这些零星用地的归属。
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在与政府联结的问题上并不能只用一个“官商勾结”的名词就代替了。中国的国企中不是有前年接受了国家财政100亿元的补贴;去年又有50亿元补贴的现象吗?让北京天鸿公司国有企业承担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而亏损的国企不也由政府来买单,给以了大量补贴吗?
重要的是官商勾结是否变成了个人之间的权钱交易,并形成了公有财富向私人财富的转移。如果官商一体是为了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或稳定社会的供给或公益支付,那么就会继续存在,只有权钱交易由公向私的转化才是有害的。
当中国没有了审批与公有企业时,官商勾结的问题才能被消化。
全社会都痛恨这种权钱交易的官商勾结,包括开发商利益群体在内。但不能用所有行业之中都存在个别与少数的官商勾结现象从而否定了一个产业或一个行业。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网民发出这种评论并不奇怪,但一个专职的新闻媒体的评论总编不做任何分析的一叶障目的发出这种论调,就不能不让人质疑你的水平与能力了,怀疑你的动机与用心了。
也许你只是因为在数据的争论中失败了,而不得不用其他的办法来转移视线、掩盖自己在数据上的错误,官商勾结可能会权钱交易、化公为私而出现腐败,但并不会造成房价的上涨,这并不是高房价的推动因素。
八、市场与社会保障
房价高低不仅仅涉及到有多少人买得起住房的问题,还要看政府住房社会保障的能力。如果政府有能力保障大多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如廉租房、贴息贴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等,那么高房价就仅仅与中高收入家庭相关了。如果在中国中高收入是个少数群体,那么只要政府保障了多数群体的住房权利,就既不会有社会的不稳定,也不会破环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
高房价会影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但在现有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国经济中的城市是否能够承受过度发展中的城市化进程呢?高房价形成了调节城市人口与城市规模的壁垒,也成为产业与人才结构调节的武器,成为公共资源分配的调节器。曼哈顿、东京、孟买、伦敦、港岛、新加坡以及世界许多国家与城市都存在高房价的问题,但并没有影响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重要的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在于对无能力购买高房价的商品房人群的居住权利保障。
时先生也许看不见这些国家发展的历史,也不了解这些国家对房价的认识。时先生自认为在为民请愿,但真正为民请愿的是开发商群体,是他们的呼吁政府职能的归位,在呼吁由政府来提供住房保障,让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从市场中剥离出来,让市场回归市场化的职能。
如果时先生真想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利问题,,就应不是把矛头对准开发商,而是对准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与开发商一起呼吁政府建设更多的带有政府补贴性质的保障性住房。但在这一点上你的媒体又做了些什么呢?
以为高房价可以脱离经济的实体背景,可以靠开发商吹出来吗?(没有你这种媒体的帮助,开发商又用什么去吹呢?)你也太无知了吧!房价是供给者与消费者之间博弈的一种结果,都没人买得起房子,又怎么会有房价上涨与供不应求的市场现象呢?政府如果赞成你一年不买房的“正确”意见,又怎么会提出要增加供给呢?除此之外你又何曾向政府提出过什么更好的改善与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利的建议了吗?但我们提出过这类专门为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利的大量研究报告和建议,难道这些报告与建议也是在鼓吹高房价吗?
当中国尚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时,当土地的垄断性供给制约着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一条腿时,房价的博弈也必然是被非市场化的因素影响,难道这只是开发商一家的事情吗?难道政府不应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并消除这些非市场化因素吗?
时先生改用攻击高房价来换取支持,但潘时之争并不是没有人不承认房价的上涨,而只是在分析房价上涨的原因。你以为换个话题就能转移视线了吗?就能逃避你的责任与错误了吗?
你所说的开发商的谎言,不就是你用错误数字想告诉民众的市场中并不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吗?很遗憾的是开发商并不再需要为此而“正名”,国务院的增加供给的政策已经为这一点争论正名了。
没有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市场化的房价不管高低都不会建立起一个和谐的中国。试图回避政府的责任,并将解决住房问题的全部责任推给市场也同样不会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
正如温总理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用市场经济的机制来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要解决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问题,用政府的力量来保障低收入阶层的生存权利,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来建设中国,而任何一个只想用一条腿走路的建议与批评都不会成为正确的意见。
时先生真应该认真的学学中央的文件和温总理的文章,不要再处处冒傻气的与市场经济对着干了。
房价仍会是市场与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但更应关注的是《住宅法》的立法,如果两会之中仍然仅仅有针对现存房价的提案而没有迅速将《住宅法》纳入立法程序的提案,仍然只是用文件而不是用法律约束和建立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那么中国将长期的陷入房地产业不断的用短期的调控政策调来调去的泥潭之中,中国会长期的陷入对房价高低的口水战之中!
必须尽快的用立法的形式来分清市场与保障的责任,建立长期的稳定的住房政策,给民众一个稳定的住房消费预期,从根本上建立明确的住房供给制度、经费来源、保障条件以及各自的职能等相关问题。
中国的房地产法只界定和解决了市场中的房地产开发问题,但未涉及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因此《住宅法》的建立就尤为重要和迫切了。商品房中非住房部分不涉及公民生存权利的保障,而《住宅法》则不涉及非住宅的产业。两者之间各司其职才能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才能让市场发挥市场的作用,并回避道德公平问题的责难,才能用政府的保障性职能弥补市场的缺陷,调节公平与生存权利、居住权利的矛盾,让中国的经济走上可持续并更加健康的轨道。
有了《住宅法》与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之后,市场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并实现真正的商品化。商品化是一种财富的创造与交易的过程,而保障性住房则是公民权利的保障,并不是财产与财富关系的交易。国家不应是在对某些人进行财富的再分配,而应用财富的再分配来保障公平的权利,这就是市场与二次分配之间的差别。
九、讨论的性质变味了,愤怒转变为了疯狂
新闻媒体的工作者要以报道真实情况为天职,这才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公民的良知,而不是人云亦云的不动脑子、不做判断、不进行分析的胡说,甚至带有愤怒色彩的渲染这种“如果”。
尤其是假借一个老同事的说法欺骗民众,说什么“人家开发商喝着茶、按摩着,就有手下的写手、律师之类的把材料、文章组织好”,以煽动民众对开发商的不满情绪。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其实你早就看过相关的报道),我所有的文章、资料都是我自己动手的(除了打印之外),几乎所有来访的人都看过我满桌的资料、研究报告和我手写的文稿。公司大楼的保安可以告诉你,我经常在办公室工作到半夜一两点钟后才回家。
别忘了时先生是以笔谋生的人,是专职的写手。而我们地产商则不但要管理公司进行市场竞争和企业的经营、要完成国资委下达的保值增值任务,并非是专门写博客和靠爬格子生存的人。但我所写的这些博客并没有像时先生那么费劲,也许最关键的在于时先生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了,再也找不出什么新的数据和理由来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了。
可以告诉你,节前华远发了重组上市的公告,这几天在紧张的与股东沟通,并将于3月2日修改方案重新公告。还要同时准备3月3日在亚布力召开的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我是此届轮值主席)。除了查资料找数据写博客之外,有比你更多的其他活儿要干(这不包括我刚刚拔牙回来,有点儿发烧),但正是共产党员的觉悟告诉我,一定要揭穿你的画皮,把事实告诉民众。
根本的问题不是房价的性质变了,而是时先生作为新闻记者职业的良知变味了。当你说开发商欺骗就能抬高房价时,怎么不先回答民众你的数据错误呢?这不就可以让民众很清楚谁在欺骗了吗?当你说数字都是官方来源时,怎么不先承认你按2.5的容积率计算是错误的呢?请问你所说的事实在那里呢?难道仍然是市场中并不存在着供不应求的现象吗?难道是在美国、香港、新加坡或中国上市的公司都没有审计与查账吗?难道是房地产开发中没有高科技吗?难道是我在靠秘书与律师写博客吗?(可以告诉你我本身就是学法律的,写博文用不着律师)。
时先生的实话实在是不多,从最初时先生挑起的数字之争,到数字背后想说明的供过于求,再到我在篡改副总理的讲话,转了一个很大的弯子,让讨论已从判断市场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和供不应求是否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到了最后就只剩下愤怒的污染和无知的自暴自弃了。时先生早就失去了智慧、忘记了文章的逻辑和前后的推理,把自己都忽悠到了不知道自己是在替开发商说话还是替开发商赚钱的地步了(让政府误以为市场中供过于求只能给开发商带来更有利的调控政策),甚至于钻进了自己给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之中,将住房子交物业费和政府有可能收保有税的账都记在了开发商的身上。
“可怜的国民何时走出这种轮回”,已不再是面对开发商的愤怒,而是对中国社会制度与政府的愤怒了,也是对建立市场经济的愤怒了。
争论的起因本来是开发商对产生高房价原因的分析,请问是开发商不承认已经出现了高房价吗?小潘不是在分析哪些因素是推高房价的力量吗?小潘是在要求减少供给还是在要求增加供给呢?小潘不是在明确指出增加二个一千万平米会带来低房价吗?不是明确的提出了增加供给有利于平稳房价吗?
这一切白纸黑字的希望稳定房价过快增长的主张为什么时先生避而不见呢?reico工作室两年前的报告就预测宏观调控政策会让房价的增幅下降(事实的统计数字也证明了这一点),并提出了大量的增加供给的建议,不也是希望解决房价过快增长的问题吗?
我从1998年就开始提出政府应承担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责任。现在不是已经变成实际了吗?政府不是在重新归位并增加供给解决房价的过快上涨问题吗?为什么时先生不看看这些开发商努力向政府提出的建议和免费向政府提供的大量由开发商出钱请专业人士做出的研究报告呢?
如果开发商都是黑心与欺骗,又何必要出资去赞助这些研究报告,并为政府出谋划策呢?如果开发商要争取更大的暴利,为什么还要呼吁增加供给呢?
最后的结论中时先生已经不是在讨论房价高的原因,不是在讨论供不应求而导致的房价上涨,而是在强调高房价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立。似乎除了开发商任何人或政府都可以不对房价负责;除了开发商的欺骗没有制度上的原因就可以导致房价高涨;似乎打倒了开发商群体,全社会就会自动、免费或低价的住上好房子了;似乎没有了开发商社会财富就会自动增长,住房会比现在建得更多了;也似乎中国没有了房地产业中的首富就解决了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就可以让穷人都变成了富人;也似乎中国政府消灭了房地产这个行业,破旧的建筑就可以不拆并变成了“幸福的家园”;更似乎只有时先生这种大骂开发商与政府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才算有为民请愿的“良知”。
别以为只要是开发商都是坏人,只有时先生这种记者是好人。别以为只有你在关心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也别以为你的愤怒可以掩盖事实的真相;别以为别人的数据都是“假”的,而只有你的数据是“真”的;别以为只有你为穷人说话而揭穿你的画皮的人就是人民公敌;更别以为你比曾副总理更聪明;别以为你只要在骂开发商就可以证明你的观点是正确的。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对谁错自有事实来证明,谁真谁假自会有人来判断。国务院提出增加供给起码证明了开发商所说的市场中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是对的。
开发商不需要讨论高房价对经济的影响,因为从来没有人否认高房价的坏处。但房价是否过高、涨幅是否过快、房价是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及高房价是如何产生的却是开发商和政府都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尤其是市场中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供不应求是否是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更是必须搞清楚的问题。否则又如何确定调控的措施是应增加供给还是减少供给呢?
这恰恰是这次争论的起因,也是政府已给出明确答案和结论的问题,也只有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才不是转移视线。
要忏悔的也许是因为无知而挑起这场争论的时先生;要忏悔的正是没弄懂数字又偏偏要用数字来做论据的时先生;要忏悔的恰恰是在数字的错误游戏中未能蒙骗民众、把戏被揭穿后又不肯认错的时先生;要忏悔的实在是被愤怒打乱了自己阵脚、最后不得不打击一大片并变得疯狂而失去了逻辑与文字的严谨性的时先生……
写完这篇博客之后,我准备不再与已经失去了理性的时先生对话了。文章的发展过程已经可以明显的看出时先生已经脱离了以理服人的轨道,已经离现实社会越走越远,只能局限于自己愤怒的包围中了。而和这种丧失了良知与理智的人又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讨论和研究的呢!
不用再浪费民众的时间了。“老生常谈”已让时先生说不出什么道理与事实了。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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